人口研究 ›› 1998, Vol. 22 ›› Issue (6): 4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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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工资替代率及缴费率浅析

吴薇薇1,易丹辉1   

  1. 1 中国人民大学统计学系,北京 100872
  • 出版日期:1998-11-29 发布日期:2013-03-10
  • 基金资助:

    香港信丰集团资助项目

  • Online:1998-11-29 Published:2013-03-10

摘要: 自1991年国务院发布《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以来,我国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改革先后取得了一些重大进展。最近,国务院又推出一个基本养老保险统一方案,其要点是:按职工工资的11%建立个人帐户,其中个人缴费8%(目前多为3%,以后每两年提高一个百分点),企业缴费划入3%(现在多为8%,以后逐步降低);社会统筹部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确定企业缴费比例,一般不得高于平均工资的20%。养老金支付分为两部分,一是基础养老金,标准不超过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25%,可以依据缴费年限长短划分为若干档次;二是个人帐户养老金,月发放标准为个人帐户累计储存额除以120。

关键词: 工资替代率, 养老保险, 缴费率, 城镇职工, 养老金替代率, 工资增长率, 收付平衡, 基本养老保险, 回报率, 养老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