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研究 ›› 2000, Vol. 24 ›› Issue (5): 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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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定低生育水平要标本兼治

刘书鹤1,高利平2   

  1. 1 山东社会科学院人口老龄化研究中心,山东 250002;2 山东社会科学院人口研究所,山东 250002
  • 出版日期:2000-09-29 发布日期:2013-03-10
  • 作者简介:1 山东社会科学院人口老龄化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员;2 山东社会科学院人口研究所、硕士

  • Online:2000-09-29 Published:2013-03-10

摘要: 要实现稳定低生育水平的目标,必须创造性地做好工作。这种创造性应从解决计划生育的基本矛盾出发,实行标本兼治。要认清以往计划生育工作治标不治本的事实,要认识到计划生育工作之“本”是促进群众生育观念的转变,而建立社会养老保障制度是根本之根本。治本是我国投资效益最大的事业,治本的战略意义是真正“创造性地”实现“两个转变”。

关键词: 计划生育工作, 稳定低生育水平, 社会养老保障, 生育观念转变, 人口问题, 社会保障制度, 《决定》, 两个转变, 生育意愿, 实行计划生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