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来因吉林省新出台的《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的一条关于终身不婚妇女可以采取合法医学辅助生育技术手段生育一个孩子的规定 (以下简称“吉林条例”) ,在全国城乡闹得沸沸扬扬。对这种无婚无夫无父甚至是无性的生育 ,一个地方法规对其做出了合法的规定 ,是耶 ?非耶 ?赞成者说是体现了先进的生育文化 ,体现了现代法律人性关怀的合理走向 ,维护了妇女本应该拥有的作为基本人权的生育权 ;反对者说这对孩子、对男人不公平 ,成为人口增长的新因素 ,更为麻烦的是随着孩子的成长将出现一系列难以解决的法律纠纷和实际问题 ;等等。我们认为 ,“吉林条例”在人口生育立法新领域进行大胆探索 ,敢于进行立法创新的精神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