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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谈近亲结婚的危害
刘金香
人口研究    1986, 10 (5): 55-55.  
摘要982)      PDF (791KB)(866)    收藏
<正> 所谓近亲结婚,通常是指血缘关系相近的人们之间通婚,一般以婚姻者本人为起点向上向下各推三代。人们把这个范围内的亲属关系分为三个等级:双亲和子女之间、同胞之间其基因有1/2可能性相同的人叫一级亲属;一个人和他的叔、伯、姑、舅、姨、祖父母、外祖父母之间基因相同的可能性为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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