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研究 ›› 1990, Vol. 14 ›› Issue (5): 5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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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析农村人口超生罚款的利弊

张增芳   

  1. 江苏省委党校,江苏
  • 出版日期:1990-09-29 发布日期:2013-03-11

  • Online:1990-09-29 Published:2013-03-11

摘要: <正> 农村是我国计划生育工作的重点和难点,1986年以来,农村人口出生率迅速上升,计划外超生现象十分严重。对计划外超生,各省、市、县和基层乡村组织制订和采取了许多限制方法,对超生者罚款,是全国各地乡村比较普遍实行的重要的处罚方式。似乎通过对超生者罚款,并不断增加罚款数额,就可以有效地制止计划外生育。然而,仔细分析就会发现,它在对计划外超生具有一定制约作用的同时,又有较大的消极作用,不能有效抑制超生。 超生罚款的一般做法是:对计划外二胎确定罚款数额,计划外多胎递增罚款。

关键词: 农村人口, 计划生育工作, 人口出生率, 乡村, 限制方法, 处罚方式, 计划外生育, 消极作用, 农民收入, 难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