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研究 ›› 2004, Vol. 28 ›› Issue (3): 68-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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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各民族间族际婚姻的现状分析

李晓霞1   

  1. 1 新疆社会科学院民族研究所,乌鲁木齐 830011
  • 出版日期:2004-05-28 发布日期:2013-01-23
  • 作者简介:1 新疆社会科学院民族研究所

  • Online:2004-05-28 Published:2013-01-23

摘要: 一切择偶制度都倾向于“同类联姻”,1 如阶级地位大致相当、宗教与文化背景相似,以保证婚姻的稳定和群体内部的统一性。民族内婚规则即是同类婚姻的一个重要体现,地域、语言、宗教等因素构筑了一个民族的内婚壁垒。如果两个民族集团之间发生一定规模和相当比例的族际婚,一般需要这样几个条件:文化同化程度较高,民族间没有语言障碍,宗教上互不冲突或至少能彼此容忍;成员相互之间有很多的社会交往机会;彼此间没有整体性的偏见与歧视;所在群体与家庭对于族际通婚不持反对态度甚至持比较积极的态度。当两个民族集团间的通婚率达到1 0 %以上,他们的民族关系大致可以说是较好的。2 因此,正如美国社会学家G·辛普森和J·英格尔所指

关键词:  , 族际婚姻, 族际通婚, 民族通婚, 汉族, 婚率, 族内婚, 性别比, 各民族, 女性, 维吾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