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研究 ›› 2005, Vol. 29 ›› Issue (5): 8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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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 构建立体式的利益导向机制

谢朝武   

  1. 广东省惠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广东
  • 出版日期:2005-09-29 发布日期:2012-12-18

  • Online:2005-09-29 Published:2012-12-18

摘要: 近年来,我市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抓住经济转轨、社会转型的有利时机,优先加大对人的全面发展的投入,从制度和机制上保障计划生育家庭的合法权益,积极构建立体式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人口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多方面影响因素的介入,我们在实践中通过“奖”、“优”、“扶”、“补”、“减”、“免”以及限制、制约等手段,充分利用经济杠杆的调控作用,使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得到多方面优惠、优待和照顾,使不符合法定条件而生育多子女的公民受到多方面的限制和制约,激励育龄对象从切身利益出发,衡量生育孩子的成本与效益之间的利弊得失,从而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以调节人口发展规模,稳定低生育水平。

关键词: 计划生育户, 利益导向机制, 实行计划生育, 计划生育利益导向, 家庭户, 稳定低生育水平, 计划生育工作, 奖励金, 独生子女父母, 农村社会保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