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研究 ›› 1995, Vol. 19 ›› Issue (2): 7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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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农村股份合作制与计划生育相结合的实践和思考

胡为高1,江效东2,季必平3   

  1. 深圳市计生办、广东省计生委
  • 出版日期:1995-03-29 发布日期:2013-03-10

  • Online:1995-03-29 Published:2013-03-10

摘要: <正>深圳市的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从1984年万丰村出现第一个农村股份合作社至今,已有了十个年头了。十年来,深圳市各级党政和计生部门,把计划生育工作作为推行农村股份制过程中必须解决好的一个重要问题,对计划生育与农村股份合作制的有效结合进行了积极的探索,走出了一条计划生育工作新路子,初步建立了一套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成功地回答了计划生育工作改革的若干重大问题。 1.改革的目标模式:建立人口控制与商品经济发展接轨,真正调动广大群众自觉参与的机制 改革开放之初,深圳市农村的改革与全国各地一样,着眼于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实行了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与此相适应,计划生育领域采取了以调动各级党政领导抓计划生育工作积极性的一系列

关键词: 计划生育工作, 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 股份合作社, 计划生育管理, 实行计划生育, 人口控制, 股份分红, 计划生育政策, 股份制, 商品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