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研究 ›› 1994, Vol. 18 ›› Issue (4): 4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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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职工养老保险综观

雷安1   

  1. 1 中国人民大学人口研究所,北京 100872
  • 出版日期:1994-07-28 发布日期:2013-03-11
  • 作者简介:1 中国人民大学人口研究所

  • Online:1994-07-28 Published:2013-03-11

摘要: 1概况80年代中期以前,海口市退休职工的养老状况与全国其它地方一样,由企业自身解决。社会保险实际上是企业保险。随着老企业退休职工的不断增加,新老企业养老负担畸轻畸重的矛盾愈来愈突出。养老保险体制改革势在必行。1984年,海口市社会劳动保险公司成立,第二年即开始对全民所有制企业的合同制工人实行养老保险费统筹。以后又分别于1986年和1989年,把全民所有制企业的固定工和“三资”、集体企业的有关人员纳入养老保险这张“安全网”中。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1992—04,在原市社会劳动保险公司的基础上,海口市成立了市社会保障局。保障局按照海南省政府1991—11颁布的《海南省职工养老保险暂行规定》(琼府

关键词: 养老保险费, 养老金, 海口市, 退休职工, 养老保险基金, 投保费率, 社会共济, 保障机构, 社会保障制度改革, 遗属抚恤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