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研究 ›› 2004, Vol. 28 ›› Issue (3): 82-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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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贯彻《宪法》原则,在计生工作中尊重和保障人权

高松柏1   

  1. 1 吉林省长春市人口与计生委,长春 130051
  • 出版日期:2004-05-28 发布日期:2013-01-23
  • 作者简介:1 吉林省长春市人口与计生委

  • Online:2004-05-28 Published:2013-01-23

摘要: 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向全世界庄严宣布:“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规定载入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这是中华民族文明史和中国人权发展史上的伟大里程碑。在计划生育工作中,如何尊重和保障人权是我们一直在理论上和实践中探讨的课题。1 我国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与人权保护的关系关于计划生育工作中的人权问题,很敏感,很复杂,也是西方国家抨击我们的最大借口。在此,本人从以下几个方面解读我们的计划生育政策。( 1 )中国的计划生育政策是对全人类负责的实际行动。我国的计划生育政策不仅维护了中国人的人权,也维护着世界人民的人权。因为权力本身就意味着责任。换句话说,人权不是绝对的,它是有条件的。如果一个人人权的实现是以其他

关键词: 人性关爱, 尊重和保障人权, 计生工作, 维护人权, 人情关, 人文关爱, 《宪法》, 计划生育工作, 计划生育政策, 服务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