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研究 ›› 2003, Vol. 27 ›› Issue (2): 2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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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生育保险制度的历史与现状

潘锦棠   

  1. 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社会学理论与方法研究中心,北京 100872
  • 出版日期:2003-03-29 发布日期:2013-01-23

  • Online:2003-03-29 Published:2013-01-23

摘要: 1 生育保险制度的涵义生育保险制度是在生育事件发生期间对生育责任承担者给予收入补偿、医疗服务和生育休假的社会保障制度。其具体内容一般包括 :( 1 )生育津贴 ,即在法定的生育休假期间对生育者的工资收入损失给予经济补偿 ;( 2 )医疗护理 ,即承担与生育有关的医护费用 (包括“产前检查费”) ;( 3)生育补助 ,如对生育保险对象及其家属 (如妻子和女儿 )的生育费用给予经济补助 ,又如“婴儿津贴”和“保姆津贴”等 ;( 4 )生育休假 ,包括母育假 (产假 )、父育假 (母亲产假期间的父亲育儿假 )和育儿假 (母亲产假后父母双亲任何一方的育儿休假 )。中国生育保险制度包括了全部四项内容。各

关键词: 生育保险基金, 生育保险制度, 社会统筹, 劳动与社会保障, 计划生育, 劳动保险条例, 产前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 女职工劳动保护, 独生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