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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认真落实有关独生子女的奖励优惠规定——纪念中共中央《关于控制我国人口增长问题致全体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的公开信》发表20周年
陈星桥
人口研究    2000, 24 (6): 70-73.  
摘要1640)      PDF (125KB)(1300)    收藏
1 湖北省独生子女政策的发展1978年10月26日中央 [1 978] 69号文件 (即 :中共中央批转《关于国务院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的报告》的通知 )中,提出了一个划时代的生育政策 :“一对夫妇生育子女数最好一个最多两个,生育间隔三年以上。” 1980年9月2 5日,中共中央发出了《关于控制我国人口增长问题致全体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的公开信》。《公开信》的开头明确提出 :“为了争取在本世纪末把我国人口总数控制在十二亿以内,国务院已经向全国人民发出号召,提倡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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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关于依法管理计划生育若干问题的思考
陈星桥
人口研究    1998, 22 (1): 76-80.  
摘要813)      PDF (989KB)(846)    收藏
随着时代的发展,依法管理计划生育已被提到重要议事日程。虽然依法管理计划生育已经积累了一些经验,但是它毕竟是一项年轻的工作,需要进一步探讨和研究。1依法管理计划生育与计划生育立法依法管理计划生育,是指依据法律、法规开展计划生育行政管理工作。依法管理计划生育,首先要有法可依。目前,我国计划生育管理所依的“法”主要是:散见于宪法和其他法律中的有关条文、行政法规(国务院批准的,以国家计生委今颁发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地方性法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生育条例)。此外,还有些规章,也属计划生育依法管理的法规范畴。从目前依法管理计划生育的“依法”情况看,计划生育行政管理,主要是依靠地方立法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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