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研究 ›› 1998, Vol. 22 ›› Issue (4): 6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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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几个问题──兼谈村级计划生育协会的地位和作用

王秀银1   

  1. 1 山东社会科学院人口研究所
  • 出版日期:1998-07-27 发布日期:2013-03-10
  • 作者简介:1 山东社会科学院人口研究所

  • Online:1998-07-27 Published:2013-03-10

摘要: 中国是一个拥有9亿农民的国家,农村的计划生育始终是全国计划生育的重点和难点。近年来,一些地区的村级社区组织在落实“三为主”、推广“三结合”、实现“两个转变”的过程中,积极而稳妥地走上了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道路。通过村民自治,国家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的宏观决策,最终落实到农户和个人,转化为群众的自觉行动。与此同时,广大农民群众在实现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过程中,训练和增强了参与意识、民主意识以及“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能力,行使了计划生育主人的权利。在中国农村,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有着强大的生命力和光辉前景。1 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法律依据和现实基础所谓村民自治,指村民自己依法治理自己。自治的首要原

关键词: 计划生育村民自治, 计划生育协会, 实行计划生育, 计划生育工作, 社区发展, 计生协, 几个问题, 人口与计划生育, 村委会, 行政干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