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研究 ›› 2001, Vol. 25 ›› Issue (5): 7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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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元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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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应将人口规划纳入调整范围,以确认国家指导与群众自愿相结合的计划生育本质,确立计划生育组织的法律地位。应在强调保护公民在计划生育中的合法权利前提下强调其社会义务。并通过加强和提高生殖健康服务质量等促进建立新型社会主义生育文化。
关键词: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终止妊娠, 生殖健康, 人口规划, 育龄妇女, 人工流产, 生育权, 计划生育工作, 我国人口, 法律地位
高元祥. 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几个理论问题[J]. 人口研究, 2001, 25(5): 7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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