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尽管到目前为止尚缺乏官方的统计数字,但弃婴数量在改革开放以来迅速增长却是不争的事实。民政部在20世纪80年代末对全国儿童福利院收养的孤儿与弃儿的数量统计结果为5000~6000人1,到本世纪初则已经达到了50590名2,人数几乎翻了10倍。2004年国务院办公厅《中国的社会保障状况和政策》白皮书中数据显示,目前中国共有192个专门儿童福利机构和近600个综合福利机构中的儿童部,共收养5.4万名孤残儿童3。遗弃行为严重损害了被遗弃儿童的生存权和发展权,同时成为社会发展的不和谐因素之一。遗弃行为剥夺了儿童所应该享有的来自父母的关心与照料,危害被遗弃儿童身心的健康发展,严重的会导致被弃儿童人格的变态。